更新时间: 2025-03-01
注意了,这4种伤亡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
经常听到客户问:“我在工作的时候受了伤算工伤吗?我可以要求赔偿吗?”“我在回家的路上出了事故算是工伤吗?”等等。
工作当中出现点意外在所难免,其实,工伤挺好理解的,无外乎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而受的伤,不在公司的,受伤也需要与履行工作有关。
若是与工作没关系,那就很难认定为工伤了,下面我们就来看看有哪些伤亡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
第一种,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并不是因为工作而受的伤。
举个例子,王某在公司上班,午休时与李某发生了争执,双方争执的原因是李某欠王某6000块钱一直拖着不给,王某非常生气动了手,动手时不小心将李某推到了桌角上磕坏了头,送医检查说是轻微脑震荡,李某申请工伤遭到公司拒绝。
因为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李某的受伤源于个人恩怨,跟工作并无关系,所以,所以李某受伤就不能认定为工伤。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第二种,外出工作期间,不是在工作而是在做个人私事。
举个例子,王某是公司的业务员,平常需要经常外出谈业务。有一天,王某在外面跑业务时,家里打来电话说是装修需要他看一下,王某就放下工作回了家,装修查验的差不多了,王某准备去工作,由于比较着急,在小区门口的时候被一辆电瓶车撞了。
王某被电瓶车撞了,并不是在跑业务的时候而是回家查验装修的时候,所以,王某受伤也不能认定为工伤。
员工因工外出期间一般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是:员工受用人单位指派或者因工作需要在工作场所以外从事与工作职责有关的活动期间;员工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或者开会期间;员工因工作需要的其他外出活动期间。
所以,员工外出工作期间,必须是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才会被认定为工伤,从事个人活动的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
第三种,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在48小时后死亡的。
举个例子,2022年11月1日上午11点钟王某在上班的时候感觉身体不适,单位让他去医院看医生,但王某没有去医院而是回家休息,2022年11月2日凌晨4点钟王某身体突感不适,呼吸困难,家人将其送往医院救治,经抢救后王某暂时脱离危险,2022年11月3日早上9点钟王某再次突感不适,经抢救无效后于2022年11月3日上午12点30分死亡。
王某在公司感觉身体不适,去医院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后死后,故王某家属不能申请认定为工伤。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经过抢救无效“48小时之后才死亡的”,不属于视同工伤的情形。
第四种,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本人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
举个例子,王某早上开车去上班,开车期间接了一个电话,由于分神,在红绿灯路口没有看绿灯还剩下多长时间,导致车子行驶到一半的时候变成红灯,有电瓶车正好也在行驶,王某的车子不小心撞了电瓶车,交警判定王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此次事故王某负主要责任,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可认定为工伤,“非本人主要责任”如何理解?具体是指“无责任”、“次要责任”、“同等责任”。如果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结论为员工个人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以上是4种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其他更多的情形我们下次在讲,若您有这方面的困扰,可咨询律霸法律平台律师详细了解。文章来源:优宝杖法务服务平台